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课题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有专业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合法办理相关处置手续,现已签订清运合同。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废弃物的清运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组织召开教学科研废弃物处置工作部署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月18日(周四)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办公楼40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具有待处置教学/科研废弃物单位(学院、研究院、课题组)的安全工作小组组长和联系人,安全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克忠 刘瑞璟
电话:85954727/85959991
五、有关要求
请各参会单位及时通知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按时到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