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17〕7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范围
我校有实验室的各教学院(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均需填报。
二、填写要求
1. 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2. 年度报告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qdusgk@126.com。
联系人:辛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54727/5999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