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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

安全检查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

(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时间安排:20211月5日至12

责任单位:各学院、医学部、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

各单位组织对职责范围内实验室(含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等)对照《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进行自查,并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生物安全的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1.各单位要确保所管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应急预案完善,自查记录本、危化品台账和危险废物台账配备齐全,危化品、危险废物、电源等危险源标识醒目,气瓶、离心机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张贴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新建、搬迁、维修改造等实验室要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2.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单位,严格检查危化品存放环境并进行盘点,危化品须用双人双锁专用柜按管理规定存放、使用,并加强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医学部和涉及生物安全的单位要加强对有关实验室、动物房等实验场所生物安全检查。

4.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水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阀门等是否安全,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

6.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压力气瓶、离心机等特种设备放置是否采取固定措施、是否远离热源;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气体是否有专门房间、分离放置。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演练,确保正常运行。

8.UPS设备安全管理。配备UPS设备的实验室加强专业维保,确保UPS安全使用,杜绝失火事故。

9.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杂物等,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10.各实验室要按时填写《实验室安全日巡查检查记录本》和消防设施自查记录,及时填写《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实验室废弃物台账》等台账记录。

各单位须及时对自查问题进行整改,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报送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安全规章制度、自查自纠报告、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及其他实验室安全相关材料建立档案保存备查。

(二)校级检查组安全检查

时间安排: 20211月13日至15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检查组督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现场填写《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分组表》(附件3)。

二、寒假实验室安全

(一)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和巡查安排,定期巡查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

2.放假前,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实验室安全整改记录。自查工作与本通知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合并进行。

(二)对假期内开展工作的实验室及人员做好登记管理

寒假期内有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向所在单位登记报备。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验操作规程,保证实验过程不离人,严禁实验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及留宿。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立即上报学校。

 

联系方式: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422/424

联系电话:85954727、85959991

 

附件:1.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3.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分组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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