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离校人员在接人事处通知后,需到资产管理科办理资产调动手续;
二、退休、离校人员持人事处相关证明,到资产管理科查询并打出仪器设备及家具的明细账;
三、根据明细账,到原所属单位,由原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进行资产的交接工作;
四、资产管理员下载“青岛大学退休、离校人员仪器设备变动单”,需有院(处)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设备原使用人、设备接收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院(处)公章,认真填写相应的变动明细账;
五、原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员做相应设备明细账调整,网上提交变动申请;
六、退休、离校人员持已填好“青岛大学退休、离校人员仪器设备变动单”,到资产管理科办理资产的变动手续。
七、资产管理科进行网上审核、完成资产变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