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二级单位:
监管部门近日下发《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仓储安全规范》(附件1),对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仓储的储存场所、治安技防设施、台账与出入库管理、现场存放管理、人员与制度管理、应急处置等均做出明确要求,请各二级单位督导所属相关实验室对照自查,严格按照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后续,监管部门会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的落实检查,对整改敷衍、隐患久拖不治的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仓储建议参照此规范执行。
附件: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仓储安全规范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