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09〕34号)以及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禁毒分类分级管控工作严密防范制毒风险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针对我校管控危化品(易制爆、易制毒)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购买原则
管控类危化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参考附件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购买须严格遵循“多次少量”原则,单次购买不得超过本实验室两周的正常消耗量,严禁实验室过量暂存。管控类危化品的申购频次为每月2批(特殊情况除外),校级审批时间为每月15日和30日,采购人下单后经课题组审批-学院审批-财务处审批环节后才转到学校审批,负责采购的老师请把握好采购时间。
只有在校教职工才有权限购买管控类危化品,学生严禁购买。
二、存储要求
管控类危化品配送到位后,采购人须及时在平台上进行验货入库操作,查验是否每瓶管控品都经商家贴上二维码追溯码,实现一瓶一码管理,供应商提供的瓶装危化品无商家二维码,请拒绝接收并向实验室管理科举报。追溯码在存储使用期间,不得污损,以免扫码不成功,无法出库。
管控类危化品必须按照存储规范要求存放于双人双锁专用柜中,管控类危化品入库须选择具有管控类危化品柜的房间。有采购管控类危化品需求的实验室,即日起需要购买管控类危化品柜。
三、出库操作
每次领用管控类危化品,必须两人同时到场,两人配合使用“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小程序,进行出库操作(小程序二维码附后),准确填写使用量、使用目的及见证人信息等,确保账物相符。非有特殊需求,不得按整瓶出库。小程序操作演示视频在所有管控类危化品采购群发布。
学校与公安机关(禁毒、治安)不定期对实验室管控类危化品进行抽查核验,比对电子台账与库内管控类危化品存量是否相符。针对虚假入库、虚假出库现象进行严厉整顿。所谓“虚假入库”,就是没有按照规定把管控类危化品存放在具有双人双锁危品柜的具体实验室,随意填写选择入库地点的情况。所谓“虚假出库”,就是出而不用(为了省事整瓶出库,实际上根本没用完,囤积在实验室);用而不出(实际上已经用了很多次药品,却因嫌弃记录台账麻烦等原因而不及时出库并记录)。凡是日常使用不及时进行出库操作的,一旦抽查发现,将暂停管控类危化品购买权限,并在各工作群公布。
对学校检查发现大量采购库存量较大、大量出库用途不明、账务不清、不按要求存放管控类危化品等实验室,学校将采取严格管理措施。
四、管控类危化品使用人员管理
为了便于课题组各成员利用小程序出库,需要课题组负责人角色登录账号进行添加或者冻结成员账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青岛大学课题组成员添加明白纸》(附件4)。管控类危化品采购入库和出库操作参考《管控类危化品出入库明白纸》(附件5)。同时要求所有使用管控类危化品的课题组成员加入专门工作群(群二维码附后),与管控类危化品相关的通知和要求都在此群内发布。管控类危化品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平台客服专线13354453459。

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

易制毒易制爆使用管理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