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近期将对2023年度科研用房和超定额教师工作用房启动有偿使用工作,现将2023年度各单位公共用房信息和人员分类情况基础数据予以发放,请大家对照本单位现有用房、人员情况进行核对,核定后的数据将作为学校收取科研用房有偿使用费用的重要依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教学实验用房数据,请提供教务处出具的课表或开具的证明。
2.附属用房数据,各学院根据专业学科需要和学院实际情况原则上可设资料室一处,并兼作档案室使用。各学院可设会议室或接待室一处。不得超标。
3.独立研究院和一事一议团队用房情况一律由所在学院负责填报。
4.平台建设用房根据《青大校字〔2019〕28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在用房数据汇总表备注中注明分类。
5.附件4由房地产管理科单独发放,请各学院(学部)确定房产管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6.对用房数据汇总表中有异议的数据,请用红色标出并作备注说明。
7.核定数据提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纸质版材料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资产处房产管理科(办公楼425房间)。逾期未提交的默认为无异议。
附件:
1.理工医、人文社科类学院列表。
2.2023年度理工医类学院人员情况统计表.
3.2023年度人文社科类学院人员情况统计表
4.2023年度××学院用房数据
联系人: 于 翔 李亮
联系电话:85953386 1866022936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