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
为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5月8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部)、直属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于5月15日前进行全面自查工作。自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管理、水电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UPS设备安全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日巡查台账等方面。
5月16日至5月23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会同安全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组成校级检查组,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新建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向实验室人员指出安全隐患,要求立即着手整改;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解决实验室安全硬件配备需求;做好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并反馈至二级单位,沟通相关的工作要求及规范。
通过检查,督促新建实验室楼内各单位抓住重新安置实验室的机会,规范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规章制度上墙、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日巡查记录和消防设施自查记录完整、危化品使用台账和危险废物产生台账及时记录、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危险源标识醒目张贴等实验室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