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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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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罗文    时间:2018-10-17 15:19:07    浏览:

各学院,医学部,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学校2019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将在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需要在2019年购置的小额零星物资设备,即单项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或同类批量采购金额不超5万元的物资设备。

    2.需要在2019年购置的大型或批量物资设备,即单项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或同类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

    3.单价10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和单价1500元以下的专用仪器设备等非固定资产仪器设备不纳入征集范围,请务必严格审核。

    二、经费

    1.用于申报2019年购置计划的经费主要是已经落实的项目经费(即财务处已经分配项目号,含科研经费、往年结余经费等)和2019年校拨经费(学院教学设备维修费或部门办公经费)。不接受使用未经财务落实的项目经费购置计划。

    2.各部门要根据2018年校拨经费(学院教学设备维修费或部门办公经费)情况,统筹考虑申报2019年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计划经费落实到位,保持采购计划合理性。

    三、材料填报要求及说明

    1.申请购置单台不超5万元或同类批量不超5万元物资设备,填写附件1《青岛大学2019年零星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填报。

    2.申请购置单项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或同类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填写附件2《青岛大学2019年大型或批量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及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填报。

    3.申报表中“经办人”栏中务必填写联系老师及手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沟通。使用已经落实的经费,应填写经费全称和项目号。

    4.使用已经落实经费申报设备采购,需要在财务网上报销系统提交报销申请并打印 “青岛大学费用报销单”,由财务人员审核并在报销单上签章后,将报销单与其他表格一并报送。

    5.购置办公使用的物资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执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详见附件3),大型仪器设备不允许重复购置。

    6.购置办公使用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8种类型设备,填报时务必规范填写,设备名称填写附件4《山东省批量集中采购设备技术参数》中使用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栏填写省批量集中采购的包号。

填报示例:购买3台B2包笔记本电脑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01 

便携式计算机

B2-2018-2

0.6

3

1.8

四、材料报送

    1.附件1《青岛大学2019年零星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zbzx@qdu.edu.cn,文件名注明“XXX单位2019年零星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版1份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柴玮老师(办公楼122号房间),联系电话:85951168。

    2.附件2《青岛大学2019年大型或批量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yfcwl@163.com,文件名注明“XXX单位2019年大型或批量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及汇总表”,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版1份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孙云飞老师处(办公楼122号房间),联系人:孙云飞,联系电话:85953209。

    3.通知及附件材料,可以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

4.购置计划申请表提交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收购置计划申请,各部门务必汇总本部门全部数据,按照规定时间提交。

附件1:青岛大学2019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零星物资设备)

附件2:青岛大学2019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大型或批量申报表)

附件3: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4:省级批量集中采购技术参数配置方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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