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也是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的前提条件,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青岛大学强化“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建设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文化建设、建立危化品全周期管理体系、坚持“青大模式”安全检查、强化安全应急演练,构建“六位一体”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一、建设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构建校、院、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成立青岛大学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二级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承担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实验室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学校每年与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二级单位与实验室、实验室与实验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配套体系,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细化措施。制订《青岛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及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和程序。制订《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暂行规定》、《青岛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青岛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青岛大学易燃易爆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及文化建设
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实现进入实验室前安全知识培训全覆盖。组织校内外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培训团,对理工医类新入职的教职工、研究生、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采取线下+视频公开课培训方式,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利用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组织线上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编制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制作具有学科特色的海报、展板、文化墙。建立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微信群,发布“每周一学”安全教育知识,做好信息传递和安全提示。
四、强化危化品全周期管理体系
建立危险化学品申购、暂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对危化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
依托省“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规范危化品采购源头管控,实现危化品 “事前可预警,事后可追溯”。优化集中采购,坚持“多次少量”的原则,两周一次集中办理管控品购置,确保实验室内无过量危化品暂存;理顺申购流程,管控品经实验室、学院和学校三级审批,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后购买;规范安全暂存,保证管控品暂存于双人双锁专柜,并设置危险标识;建立双线台账,线下台账记录危化品购买、领用、结存情况,同时使用人在省平台进行使用量的线上报备;强化报废处置,签约专业处置厂家,两周一次进行常态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五、坚持“青大模式”安全检查
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实验室日巡查、学院月检查、学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体系。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学校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记录,督促二级单位及时整改;对较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与个人进行全校通报,直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六、强化安全应急演练
制定学校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参加危化品、危险废物、消防和X射线泄漏等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升防范意识,提高实验人员对火灾、危化品泄露、设备故障的应急防控能力,增强师生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
学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组织机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保证实验室安全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