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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人员到原单位,由资产管理员根据发票,完成网上提交"验收单";

二、办理人员持发票到资产管理科,归口审核通过后,打印出"验收单"及"条形码";

三、办理人员回单位,按规定在验收单上分别由"验收负责人"、"验收人"、"领用人"(资产使用人或管理人)等人员分别签字:

1. 校设备经费购置设备,"负责人"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2. 其它经费购置设备,"负责人"由相关经费负责人签字。

四、办理人员持发票、"验收单"、"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资产管理科办理手续:

1. 经费来源是学校设备经费,上述材料交转资产管理处;

2. 其它经费,直接入账。

五、大型设备建账请参照《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补充:"验收单"填写需注意的问题

1. "验收负责人"与"领用人"不得为同一人。

2. "验收负责人"与"采购人"不得为同一人。

3. 必须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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