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青岛大学关于优化科研经费采购
科研仪器设备的通知》问答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2020年5月学校研究下发《青岛大学关于优化科研经费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通知》(青大资产字〔2020〕4号),为方便各单位及时掌握理解本通知的具体内容,加强科研经费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宣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编制了科研经费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14条问答,现予以下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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