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  博学  守正  出奇

通知公告
向下箭头

关于公开征集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作者:孙云飞  来源:  编辑:宋静宜    时间:2025-05-12 11:31:48    浏览:

各单位: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函》。结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察、安全管理、安全工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工作的各类特种设备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特种设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主动接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派任务。

(二)熟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60周岁,特殊专业的资深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参与现场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分析、应急处置等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工作。

(四)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或者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经验。原则上应具有相关领域特种设备检验师从业资格,直接从事特种设备类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特种设备类相关工作8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特种设备领域内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事项

(一)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应急相关的调查研究。

(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三)参与特种设备监管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四)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为事故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按时完成书面调查分析报告,提出预防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

(六)参加其他需要专家提供智力与技术支持的活动。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1.学历证扫描件;2.职称证书扫描件;3.执业资格证明;4.反映本人管理能力、技术能力或学术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等)。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yfcwl@163.com

纸质版材料:青岛市特种设备应急专家申请表。

(二)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报送到办公楼设备管理科122室,时间截止到2025610日。

联系人:孙云飞 85953209

 

附件: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库专家的函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12日

 


< 上一篇: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标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青岛大学固定资产调剂公示(2025年第2批) >



青岛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版权所有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电话:(86)-532-85951111    校长信箱:xiaozhang@q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