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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瑞璟  来源:  编辑:李晓燕    时间:2022-07-10 10:24:50    浏览:

全校各单位:

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各单位要做到学校放假“安全不放松、责任不放空”。按照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工作体系。

一、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和巡查安排,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暑期开放的实验室。学院层面检查每周不少于 1 次,实验室值班教师每天开展例行检查,各级检查记录要留档备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隐患整改。放假前,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实验室安全整改记录。自查工作与《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合并进行。

(三)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抽查。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不定期抽查,发现一般性隐患,学校将以实验室安全隐患通知书的方式,下发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学校将以全校通报方式责令整改,被全校通报的实验管理人员及实验技术人员将会影响职称晋升、年终评优等。

二、对开放实验室及人员做好登记管理

(一)加强人员及特种设备管理。暑期内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向所属单位、实验室管理科登记报备,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验操作规程,严禁实验室内饮食、使用违规电器及留宿,保证实验过程不离人。学生进行实验操作中,必须有值班教师在场。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和消防设施状态正常,确保UPS电源、高压气瓶、高温高压等仪器设备运行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强化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及菌(毒)种、病原微生物等危险源管控。

(二)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全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立即上报学校。

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422/424

联系电话:85954727、85959991

 

 

青岛大学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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