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青岛大学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青大资产字〔2016〕2号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于5月31日(本周二)下午5点前,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17房间)。截止6月1日,共有57个单位上报材料,请未上交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数据报表的单位务必于6月3日下午5时前,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117房间),电子稿发送到邮箱:zcglk@qdu.edu.cn。
联系电话:85953305 85951076
附件:各单位产清查工作报告及数据报表上报情况
青岛大学2016年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