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科研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将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2.放假前,各学院、各科研直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排查水、火、电、气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并加强实验室防盗措施。
3.假期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所在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无安全问题发生。所在单位需填写附件:《2017年国庆节假期开放实验室统计表》,并于9月30日前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科邮箱进行备案。
假期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专人对部分实验室进行抽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邮箱: qdusgk@126.com
电话:85954727/9991
地点:行政楼422/42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