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17]70号)文件要求,根据我校相关工作安排,请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年度考核报告,并于2018年1月10日下班前将《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附件1)和《2016年度和2017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422),相应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qdusgk@126.com。
联系人:辛克忠 聂江武 电话:8595472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4日
附件:1.附件1国家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模板
2.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和2017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