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流程,拓宽渠道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规范和加强防控物资采购与管理,提高防控物资采购效率,学校严格执行上级要求,不断优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拓宽采购渠道,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疫情发生后,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开启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鲁财采〔2020〕2 号]和《关于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设立疫情防控 物资采购专区的通知》[鲁财采〔2020〕7 号],学校及时将上级文件转发给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确保政策真正落地。
加强采购工作制度保障。按照上级要求的疫情期间防控物资采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起草《青岛大学关于简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程序的通知》,根据疫情期间工作需求,建立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微信群,讨论研究通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校领导审批,并按学校发文程序发文,为学校紧急购置疫情防控物资提供制度保障。
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召开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视频工作会议,对防控物资实行一级防控和二级防控的分类管理,强化采购单位和校医院的主体负责。制定防控物资采购流程和审批表,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防控物资采购审批、采购、保管、发放和报销。
积极拓宽采购渠道。针对学校测温仪、医用口罩等防控物资紧缺的实际,及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疫情防控专区发布防控物资采购需求。加强与教育厅和兄弟高校联系,利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教育疫情防控物资交流群,充分挖掘资源,搜集市场信息,拓宽采购渠道,全力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