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开展《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
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
为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我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体系要求,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校、学院(部、科研机构)、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2020年5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的修订完善工作。
6月份,学校与各学院、医学部、校直属科研单位等相关单位开展《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并督促各单位与职责范围内教学、科研实验室签订院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与责任书签订工作同步发放《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日巡查检查记录本》、《青岛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青岛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台账》等宣传教育和台账记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