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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罗文    时间:2017-03-02 10:03:25    浏览: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现就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进行。要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深入查找自身不足,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方法和程序

1.进行专项部署。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专项工作布置,让党支部书记了解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法程序,掌握工作要求。

2.组织集中学习。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通过学习,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切实增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主动性,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3.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进行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对照党员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党支部班子尤其是支部书记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发挥作用、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支部和党员都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教师党员还要着重查找在教书育人、教学学风上的问题;管理服务部门党员还要着重查找在工作作风、工作实效上的问题;医护岗位党员还要着重查找在医德医风、服务水平上的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列出问题清单,班子成员要撰写简要发言提纲。

5.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说明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既发现问题、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6.召开党员会议,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接受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按照先支委、再其他党员的顺序。支部人数较多的,经所在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批准,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党员个人自评要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查摆政治、纪律、品德、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明确努力方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发言,开展自我批评。

党员相互之间开展评议,按照党员标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提出对其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员互评要讲原则、讲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党员自评和其他党员评议一般应逐一进行。

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充分发言交流沟通基础上,每位党员填写《青岛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1),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7.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填写《青岛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根据支部评审意见,审核、汇总本单位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审核完成后,及时将民主评议结果反馈至每一位党员。

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作出具体安排,要充分发挥党委书记主体责任,对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至少有1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委员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已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时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和实际情况。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也不需要填写测评表。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对不合格表现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评定不合格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进行组织处置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3月中旬前完成,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参照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格式)2项材料纸质及电子版于2017年3月底前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电话:85951016   邮箱:qddxzzb126.com

 

附件:1.青岛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青岛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1

青岛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容

 

姓  名

综合评价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备注:请您根据测评对象“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内打“”。

 

                             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盖章)

  月   日

 


附件2

青岛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入党日期

党内职务

所属党支部名称

自评小结

自评等次

 

本人签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民主测评

结果

 

 

党支部统计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党支部评议意见及等次

 

 

 

 

支部书记签名: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意见

 

 

 

 

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盖章       书记签名: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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