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9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假期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实验室等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安字[2018]21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将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
(一)安全隐患自查
时间安排:2019年1月18日至1月20日
责任单位:医学部、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各相关单位组织对职责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台账。
(二)安全检查
时间安排:2019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并填写《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一)各单位领导、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寒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内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巡查。
(二)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在做好水、电、危险品等相关安全防护工作后,门外粘贴封条,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假期中确需使用的实验室,所在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违规电器、留宿,保证实验过程不离人。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分组表》
附件2:《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