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假期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直属科研单位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清明节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清明节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日巡查检查记录本》。
二、放假前,各单位务必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排查水、火、电、气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保证危化品、危险废弃物的规范存储,并加强防盗措施。
三、假期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确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确保无漏水、漏电等安全问题发生。
实验室管理科电话:85954727/8595999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4月1日